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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与国际规则“接轨”
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的企业所得税法草案规定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为25%。“这是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首次实现一‘税'同‘企',标志着中国经济进一步与国际规则接轨。”全国人大代表、陕西佳鑫集团董事长吕建中说。
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对境内所有企业都采取的是统一的唯一标准税率。我国现行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虽均为33%,但在实施中,为吸引外资、发展经济,各地对外资企业采取了有别于内资企业的税收政策,内资企业平均实际税赋为25%左右,外资企业平均实际税赋为15%左右,内资企业高于外资企业近10个百分点。
“全世界159个实行企业所得税的国家(地区)平均税率为28.6%,高于草案中提出的税率25%的水平。我国统一后的税率对外资仍然有较强的吸引力。”吕建中说,“统一税率符合国际规则,有利于提高国内企业竞争力,同时也有助于继续吸引外商来华投资。”
全国人大代表黄玮说,我国企业税率和国际规则接轨后,将促进统一、规范、公平竞争市场的建立。
税收优惠因“产业”制宜
新华社北京3月9日电 (记者赵晓辉 任芳) 根据8日提请审议的企业所得税法草案,我国将统一税收优惠政策,更注重结构导向,把税收优惠从原来的因区域不同为主调整为因产业制宜。
财政部部长金人庆指出,我国将实行“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新税收优惠体系。高新技术产业、农林牧渔业、基础设施投资、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的企业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特别是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享有15%的优惠税率。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将实行20%的优惠税率。
根据草案,高新技术产业所享受的低税率优惠将不再局限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而是扩大到全国范围。在保持对农林牧渔业、基础设施投资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草案还扩大了创业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以及企业投资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方面的优惠。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说,这一调整的目的是为了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鼓励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农业发展及环境保护与节能、支持安全生产、促进公益事业和照顾困难群体等。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商银行安徽省分行行长赵鹏说,我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本定位,应该是以产业性导向为主、兼顾区域性协调发展。他说,新兴产业的发展是中国经济持续发展的主要动力,高新技术是中国实现现代化的载体,生态环境保护是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作为发展中国家,中国在这些方面与发达国家有着很大差距,因而在税收优惠政策上应首先对这些产业予以倾斜,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并在此基础上统筹区域发展。”赵鹏说。